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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静,东莞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章静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只需要去办离婚证就可以了,不需要请律师。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有财产矛盾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则建议请律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不找律师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当事人自己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是必须找律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1、婚前房产离婚一般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房产所有人取得房子所有权后,对于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需要给予夫妻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哪些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前财产对于一对夫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般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而在婚后,这笔财产任属于个人的,因此,在离婚之后,那么分割的财产都是分夫妻共同的财产,而这笔婚前财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得到的,所以,对于自己个人的财产一定要保护好。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