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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哪些人 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

添加时间:2022年1月7日 来源: 东莞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shalh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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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哪些人

为了提高我国人口质量,国家婚姻法明确规定近亲不能结婚,因为近亲结婚将会导致隐形基因遗传病的概率成倍增加,同时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也不能通婚。那么,三代以内怎么计算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哪些人接下来就来介以下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相关知识。

一、“三代以内”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有真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己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

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

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弟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哪些人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基于伦理观念的要求。从伦理观念上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基于优生学的理论。根据遗传的规律,血缘很近的亲属间结婚生育,极易把双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遗传给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遗传,造成先天性疾病。这既给家庭带来不幸,又会使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下降,于国家于家庭均有害。

亲属关系一辈为一代,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根据婚姻法的法律要求,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既是道德伦理上的要求,也是为了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茂名律师。

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

有很多有血亲的人想解除抚养关系,有些事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那么这种养父母和养子女怎么解除这个抚养关系,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去查阅资料去好好研究一下的,下面就是我找来了些有关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一、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呢

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血亲。

血亲关系是基于法律的设定和确认而形成,由于种类的不同,其发生和终止的原因也有所不同。

二、血亲怎么终止抚养关系

1、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合法有效的收养行为是拟制血亲关系发生的依据,收养关系一经成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便形成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其他近亲属也发生了拟制血亲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除因一方死亡而终止外,还可以因为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及其近亲属与被收养人的拟制血亲关系终止。

2、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发生与终止

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也发生拟制血亲关系,其形成原因有两个:一是基于生父与继母结婚的法律行为;二是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了抚养、教育的事实。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而未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仅为姻亲关系。

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除可因为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外,还可以因为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但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时间较长,则彼此间的拟制血亲关系不因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的解体而终止。

以上就是血亲怎么解除抚养关系的详细说明,上文的内容相信对你所有帮助了,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除了因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外,还可以因生父母或继父母的婚姻关系而终止,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之间属于姻亲,不属于血亲。详细的解除抚养关系的内容还请你去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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