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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包括的范围 血亲的范围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8日 来源: 东莞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shalh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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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包括的范围

  我们有时候会讲到亲戚这个词语,那么对于哪些是我们的亲戚我们心中肯定是有一个范围的,但是有些是关系比较亲密的,我们在里面将其称之为直系亲属,对于这一范围的确定,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有一定的意义的,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直系亲属包括的范围。


  一、直系亲属包括的范围


  1、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


  2、我国法律一般使用;直系血亲;或者;近亲属;,我国上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最简单的标准是:生你的和你生的人,是你的直系亲属。


  3、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供养亲属是指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因此,供养亲属一定是直系亲属,而直系亲属未必一定是供养亲属。 ; ;我们有时候会讲到亲戚这个词语,那么对于哪些是我们的亲戚我们心中肯定是有一个范围的,但是有些是关系比较亲密的,我们在里面将其称之为直系亲属,对于这一范围的确定,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有一定的意义的,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直系亲属包括的范围。


  二、直系亲属的分类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己身所从出和从己身所出的两部分血亲。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直系姻亲:包括配偶、配偶的直系血亲。


  婚姻法中的直系亲属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是指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子女上上下下的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


  劳动和社保条件中,直系亲属是指职工的祖父、祖母、父亲、母亲、丈夫、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


  三、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户口簿;


  (3)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提交所属国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无单位的由住所地政府部门出具;


  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护照或身份证、旅行证和其他可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其他应当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直系亲属包括的范围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有些事情只能由直系亲属进行处理,或者涉及到的事项是与直系亲属有关的话,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都是需要对直系亲属的范围进行确定的。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血亲的范围是怎样的?

  血亲的范围是怎样的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以具有共同祖先为特征的亲属关系,血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中华民国民法规定的血亲


  直系与旁系血亲


  按照民法第967条的规定,血亲可以分为直系血亲以及旁系血亲两种:


  称直系血亲者,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之血亲。


  称旁系血亲者,谓非直系血亲,而与己身出于同源之血亲。


  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


  基于真实血缘联络而生之血亲关系为自然血亲;若为收养等关系,虽不具真实血缘上的亲属关系,但一经收养,法律上即认其有血亲关系,为拟制血亲,所有法律效果与自然血亲同。


  血亲亲等的计算


  按照民法第968条的规定,;血亲亲等之计算,直系血亲,从己身上下数,以一世为一亲等;旁系血亲,从已身数至同源之直系血亲,再由同源之直系血亲,数至与之计算亲等之血亲,以其总世数为亲等之数。;即使用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这个定义既不是使用罗马法亲等计算法,也不是使用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按照中国法律门户网,;所谓三代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缘的亲属,再向下数三代。;即包括表、堂兄弟姐妹。这也是最常见的解释。


  然而根据中国政府官方网站引用的释义,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直系血亲。包括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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