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婚纠纷律师

-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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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相关因素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添加时间:2022年1月22日 来源: 东莞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shalhlaw.com/

 章静,东莞离婚纠纷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相关因素

  1、照顾女方、小孩利益


  2、财产实际情况


  3、双方过错程度


  4、能证明个人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反之按共同共有处理。


  从以上文章可以看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也要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首先是看双方是否有协议,没有协议等分是原则。以上就是给大家带来的双方未婚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原则的相关知识,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进一步沟通交流。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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