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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原离婚纠纷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的民事法律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一旦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是不是就构成重婚罪重婚案件可不可以私下赔偿解决以下就由为您详细介绍重婚罪相关知识。
相关案例
小婷在一次联谊会上认识了即将出国的小宇。小婷很希望能通过陪读这种方式出国,于是就尽可能在小宇面前展示自己的优点。小宇也希望在出国之前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于是两人认识没多久就登记结婚。小宇匆匆出国后,小婷却迟迟无法陪读,一直留在国内。在此期间,小婷又结识了未婚的阿虎,他们很快就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周围的邻居也以为他们是夫妻。两年后,小宇回国,发现这一事实,向法院控告小婷和阿虎犯了重婚罪。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小婷和阿虎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承认经过结婚登记而成立的合法婚姻,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被认为是一种重婚行为。
一、事实婚姻不再被承认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也就是说,虽然当事人双方没有经过结婚登记,但是由于他们具备了婚姻的事实,而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法律有条件地保护这样的两性关系。
但是,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对人们履行法律义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政部1994年2月1日颁布实行的新的规定:从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对待。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国的民事法律就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二、以夫妻名义同居,认定为重婚
小婷认为她和阿虎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律又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她不构成重婚罪。她的理由是错误的。虽然民事法律不再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事实婚姻,但这只是表明民事法律不再保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而在涉及到认定重婚罪时,根据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的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因此,这种非法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还将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所以,小婷的行为仍然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情形包括两种,一种是行为人已经有了登记婚姻在前确认与他人再次登记的,一种是登记婚姻在前与他人有事实婚姻关系的,如果要认定是事实重婚的,那么
事实重婚罪的认定取证规定
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重婚罪的认定取证范围:
1、证明他们有固定的同居居所:
2、证明他们长期同居;
3、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在实践中,对于事实重婚罪的自诉举证,可参考前述典型案例中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查询线索进行。另外,过错方与同居异性的婚纱照、全家福等具有特定婚姻、家庭含义的照片、录像也是证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有力证据。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根据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一般来说重婚罪有两种表现形态,第一种是一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一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同居并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这两种方式都有可能构成重婚罪,若被认定为重婚罪的话,一般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相关的司法解释: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相关的法条:第258条规定,对于重婚罪的刑罚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案为自诉案件,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此要符合提起自诉的条件,否则将不被人民法院受理。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要靠自己搜集证据,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
1、调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对方与他人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
2、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
律师提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要达到一定时间,一般认为是三个月;另外,主要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证明,这是很重要的。
在起诉重婚罪的诉讼中,搜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双方只构成同居关系,而不构成重婚罪。
因重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但在取证过程中,不免会遇到困难,因此律师建议: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生活中一旦发现一方有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迹象,一般来说,都会非常的气愤,也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便与其大吵大闹,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还时常会适得其反。生气,气愤是完全应当有的表现,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终究是理解,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并不好,你的几次吵闹是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的。
2、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3、一定要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至于如何去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4、劝说知情人作证。
5、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事实重婚罪的认定取证规定的相关内容。综上,重婚罪的认定取证范围包括需要证明他们有固定的同居居所、证明他们长期同居以及证明他们以夫妻的名义对外生活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